日租金 | 租车公司不同车型对应车型的基准日租金 1. 日租:1天起租,以24小时为计费单位,还车超时4小时内,除收取整数天数外,对于超出部分,按超时费标准收取超时费;还车超时4小时(含)以上,按多1天计费; 2. 月租:最长不超过30天,不足30天,按整月计费,超期3天及以内,除收取月租租金外,对于超期部分,以会籍对应车型日租金,按天收取超期费用;超期4天及以上,按多1个月计费。 |
基本保险费 | 租金内已包含车辆的基本保险,如无特别要求,无需额外支付保险费用 |
超时费 | 承租方使用自驾日租产品,租赁期以天〈24小时为1天〉为计量单位,超出时间在3小时以内的按照50元每小时计量,3-6小时〈含6小时〉的按半天计算,超过6小时的按1天计算,租期计算的起止时间以车辆交接清单记录的时间为准。如需变更租赁期限的,甲乙双方应另行约定。如需承租担保人继续担保的,应征得承租担保人同意。 |
燃油费 | 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车期间的燃油使用。 |
车损赔付费 | 承租方需承担租车期间因自身使用所造成的随车物品损坏或遗失。 |
加速折旧费 | 详见《事故误工、折旧费用标准》 |
误工费 | 承租方需承担租车期间因自身使用(车辆事故维修、遗失证照、违法违规被扣或车辆被偷被盗被抢等)所造成的车辆停运遗失,赔付计价的标准为对应车型日租金。 |
接/送车费 | 接送车区域待定 |
其他 | 其他费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