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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事务处理

理赔流程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18/6/23 15:53:26 人气:2849
1.苏州租车提醒您以下情况及其他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况,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,请您务必避免:
(1) 超过48小时报案;
(2) 饮酒后驾驶车辆;
(3) 无证驾驶车辆;
(4) 持逾期未审验的驾驶执照驾驶车辆;
(5) 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。

2. 如车辆不慎出险,请您注意人身安全,并立即致电租车公司并报案、收集理赔材料。齐全的理赔材料可以节省您的理赔等待时间:
(1) 在您还车并提交了齐全的理赔资料时,您不需要垫付本车维修等保险公司应付费用,仅需:
a) 垫付第三方损失,该费用将在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后返还给您;
b) 支付上表列明的保险责任内的由承租方承担的损失,以及保险责任外的所有责任和损失;
(2) 在您还车不能提供齐全的理赔资料时,请根据预估的车辆损失收取1500元的维修押金
该押金将在您提交完材料后的3天内发起退款(到账时间以各银行为准)。

3. 在您用车期间,如有车辆盗抢与报废发生,租车公司提醒您:您需支付公安部门立案或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前的车辆租赁费用。

4. 车损、人员伤亡理赔细则有哪些? 
答:租车温馨提醒您:保险理赔前需准备相关资料及单据,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者不能提供资料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拒绝赔付。
1)事故认定书(单方事故保险公司到现场的通常可不用);
2)双方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、双方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(我方全责的不需对方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);
3)修车发票、施救费发票、赔公共设施费发票、验车费等发票或票据;
4)保险单复印件;
5)伤残鉴定报告原件;(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,有加盖交警部门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亦可);
6)伤残的部位是头面部及体表皮肤疤痕、五官畸形、牙齿缺损、关节畸形、四肢或手指短缺的,需提供伤者伤残局部及全身的彩色相片,相片上必须有照相时的具体日期;
7)构成伤残的原因是由于智力、视力、听力等器官功能障碍所致的,须提供医院或鉴定机构的专业检测报告单,并加盖鉴定单位专用章。

5. 车损、人伤事故,治疗后留下伤残的事故理赔细则有哪些? 
答:租车温馨提醒您:保险理赔前需准备相关资料及单据,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者不能提供资料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拒绝赔付。
1)事故认定书(单方事故保险公司到现场的通常可不用);
2)双方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、双方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(我方全责的不需对方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);
3)修车发票、施救费发票、赔公共设施费发票、验车费等发票或票据;
4)保险单复印件;
5)伤残鉴定报告原件;(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,有加盖交警部门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亦可);
6)伤残的部位是头面部及体表皮肤疤痕、五官畸形、牙齿缺损、关节畸形、四肢或手指短缺的,需提供伤者伤残局部及全身的彩色相片,相片上必须有照相时的具体日期;
7)构成伤残的原因是由于智力、视力、听力等器官功能障碍所致的,须提供医院或鉴定机构的专业检测报告单,并加盖鉴定单位专用章。

6. 车损、人伤事故,且伤者需要住院治疗理赔细则有哪些? 
答:租车温馨提醒您:保险理赔前需准备相关资料及单据,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者不能提供资料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拒绝赔付。
车辆发生事故,存在车损、人伤,且伤者需住院治疗:
1)事故认定书(单方事故保险公司到现场的通常可不用);
2)双方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、双方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(我方全责的不需对方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复印件);
3)修车发票、救援费发票、赔公共设施费发票、验车费等发票或票据;
4)保险单复印件;
5)《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》、《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调解书》或《法院的民事判决》;
6)住院医疗发票原件。(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,有加盖交警部门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亦可);
7)住院医疗消费清单。如果没有电脑医疗消费清单的,须提供“住院期间的长期、临时医嘱”复印件(加盖病案室章);
8)住院病历首页和住院首次病程记录(加盖病案室章);
9)住院治疗期间如有手术的,则须提供手术记录复印件(加盖病案室章);
10)出院小结(加盖病案室章);
11)出院证明书原件。(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,有加盖交警部门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亦可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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